广东龙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建设单位:广东龙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靖海东路51号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东龙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靖海东路51号(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2°46′28.28″,东经113°45′55.09″),项目迁改建后占地面积23275平方米,建筑面积25500平方米,总投资7150万元,环保投资135万元,主要从事丝印加工机箱外壳、网通类及电源类外壳、汽车散热系统类外壳和小五金类外壳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丝印加工机箱外壳120万套、网通类及电源类外壳3000万套、汽车散热系统类外壳270万套和小五金类外壳1450万套。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1年2月12日,建设单位委托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原厂区《广东龙泽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1年6月2日通过了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的审批同意,审批号为东环建(长)〔2011〕239号,同意项目在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西坊工业区建设,并于2012年9月18日通过了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的验收同意,审批号为东环建(长)〔2012〕454号。于2011年6月27日由“广东龙泽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龙泽精密组件有限公司”且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审批号为粤莞核变通内字【2011】第1100598144号。于2017年4月19日由“广东龙泽精密组件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龙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审批号为粤莞核变通内字【2017】第1700281063号。于2017年5月5日变更经营范围及地址由“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南区工业区”变更为“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咸西工业区靖海东路51号”,审批号为粤莞核变通内字【2017】第1700342658号。2018年,广东龙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一厂区资产。2019年1月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广东龙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2月1日通过了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的审批同意,审批号为东环建〔2019〕1798号。于2019年7月29日进行了异地扩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防治设施的自主验收工作。于2019年9月17日对项目异地厂区进行了扩建登记表备案,备案号为:201944190100043633。
由于经营需要,建设单位于2019年12月委托广东龙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广东龙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月20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批复文号:东环建〔2020〕2914号),同意建设。
迁改建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0年3月19日竣工,并开始组织和启动验收工作;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等不良记录。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7150万元,迁改建项目环保投资135万元,占总投资的1.89%。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迁改建项目依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建设的相关内容,项目其余打磨工序、喷粉工序等于2019年7月29日已完成自主验收;固体废物由生态环境部门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迁改建项目的建设内容基本符合《广东龙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东环建﹝2020﹞2914号),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验收工作组实地查看了企业现场,并查阅《广东龙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关于广东龙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0〕2914号)、《广东龙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表明项目的环评报告及批复中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已落实并正常运行。
1、废水
迁改建项目无新增员工人数,原设有员工500人,均在厂内食宿,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4300t/a,主要的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迁改建项目2套制纯水系统反渗透装置产生一定量的浓水,所需纯水用量为10500t/a,纯水系统产水率为70%,则纯水系统所需自来水量15000t/a,浓水产生量为4500t/a,该类水属于清洁下水,直接排放至雨水管网。
迁改建项目金属件经前处理清洗线表面处理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清洗废水,废水产生量共18000 t/a。低浓度清洗废水(16020t/a)经“混凝反应+混凝沉淀+中间水池+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精密过滤器+超滤系统+超滤产水桶+RO系统+RO产水桶+回用车间”处理后,其中65%(10413t/a)达到《城市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及企业生产回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车间生产;其余35%(5607t/a)和高浓度废水(1980t/a),共7587t/a经“综合废水收集池混合+芬顿反应+芬顿沉淀+清水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生化沉淀+清水池+多介质过滤器+清水桶”处理,CODCr、NH3-N排放达到《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严的指标要求,其他指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及《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的指标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长安及长安新区合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
清洗线的干燥线均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烟尘、SO2、NOx。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5米排气筒排放,其中SO2、NOX和烟尘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噪声
噪声主要来自机器设备运行以及车间机械通风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按照机械加工车间规范设计,采取合理的安装,合理布局声源,并设置减振底座进行降噪处理,且对于噪声较大的工序避免在夜间操作,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结构,噪声源经墙体隔音和减振等措施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建设单位委托广东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迁改建项目污染物进行了检测,出具了检测报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如下:
1、废水
迁改建项目2套制纯水系统生产流程中反渗透装置会产生一定量的浓水,该类水属于清洁下水,直接排放至雨水管网。
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生产废水中回用水口所测项目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限值。生产废水排放口(WS-00001)所测项目中CODCr、氨氮排放达到《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者,其他指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的较严者。
2、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FQ-00011、FQ-00012)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3、噪声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总量核算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迁改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控制指标要求。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迁改建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经有效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认为广东龙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同意广东龙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
八、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的网络链接
验收报告:https://pan.baidu.com/s/1AmxcuIO23SQXsQANLpVOHg(提取码:lpqc)
验收意见:https://pan.baidu.com/s/1_RzkULzdokybaNwkJ_CsZQ(提取码:ekz4)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联系人:尹小姐
电子邮件:972521884@qq.com
电话:13267300356
起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6月15日,共20个工作日。
广东龙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