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益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建设单位:东莞市华益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社区黄泥田厂房F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华益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社区黄泥田厂房F栋(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2°50′50.85″,东经113°43′47.44″),占地面积5714平方米,建筑面积5714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从事体育用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泳镜32万副、泳帽28万个、泳裤4.2万条、潜水产品及配件16万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8年10月委托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华益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2月10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虎门分局审批(批复文号:东环建﹝2018﹞12326号)。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2月竣工,并开始组织和启动验收工作;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等不良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东莞市华益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固体废物由生态环境部门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工程组成、产品方案及服务规模、原辅材料及设备使用情况等符合《东莞市华益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东环建﹝2018﹞12326号)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项目不排放生产性废水;冷却用水、水帘空调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和动植物油等,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由市政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1)项目炼胶、油压成型、注塑成型及印刷、镜片防雾、镜片强化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总VOCs、非甲烷总烃),经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一体塔处理后高空排放,设计处理风量为26000m³/h,排气筒高度24米,处理工艺为:有机废气→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达标排放。
(2)项目机制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或工位附近,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
(3)项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设计处理风量为3000m³/h,排气筒高度30米。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和车间机械通风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对噪声较大设备进行减振防噪处理及其他适当隔音、降噪、减振等措施,以及墙体隔音、距离衰减后,项目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冷却用水、水帘空调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限值的要求。
2、废气
项目炼胶、油压成型、注塑成型及印刷、镜片防雾、镜片强化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炼胶、油压成型、注塑成型及印刷、镜片防雾、镜片强化工序废气排放口中的总VOCs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限值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厨房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振等措施,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认为东莞市华益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落实了(东环建﹝2018﹞12326号)提出的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同意东莞市华益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
七、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的网络链接
验收报告:https://pan.baidu.com/s/1T8TeBFZM-z5q24owPVynag 提取码ylv0
验收意见:https://pan.baidu.com/s/1ViEm4gJOKeevHDN55k-iXw提取码2khb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联系人:周小姐
电子邮件:1319079628@qq.com
电话:18666858039
起止时间:2019年04月19日至05月20日,共20个工作日。
东莞市华益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19日